發布時間:2023-08-09
雙光燈芯前照燈:具備有高輪廓亮度充氣燈泡的電前照燈一裝在汽車上,就出現了在交會車時因前照燈的強光造成駕駛員炫目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和撞車的嚴重問題。因而,對前照燈的設計提出了兩個互不相容的要求:一個是如何在不小于 100m 的距離內使道路和高度至少為 2-2.5m 的障礙物得到良好的照明;另一個是如何使迎面車輛駕駛員不炫目。汽車會車時的這種炫目問題,仍是汽車照明技術中最難以解決的問題。
為解決會車炫目的問題, 1924 年,歐洲發明了雙光燈芯前照燈之后,美國也出現了帶雙絲燈泡的前照燈。然而,歐洲和美國具備不炫目近光的前照燈的光學系統結構原理不盡相同。其燈泡的差異在于燈絲的形狀和位置不同:配光鏡的差異在于折光單元的圖案和計算不同,因而,近光的配光也有所不同。近光系統分為歐洲系統和美國系統兩種,兩大系統的協調問題是當今世界汽車燈光發展的重大課題之一。